鄭仰恩
台灣神學院教會歷史學教授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戰後成立總會(1951)後隨即推動兩個重要的本土宣教運動,一個是「倍加運動」(Poe-Ka-Un-Tong,簡稱 P.K.U.,1954-64),另一個是「新世紀宣教運動」(1967-71),包括後續第二期的「忠僕運動」(1972-76)以及第三期的「自立與互助運動」(1977-78),可惜因政治及社會情勢的變動而被迫中止,轉而推動「信徒什一增長運動」(1978-86)。
整體而言,這些過往的宣教運動各具特色,也致力於回應當時代的處境,或許整體的成果不如預期,但它們卻累積了長老教會的宣教能量和神學反省,進入世紀之交,它們也為下一世紀的宣教走向奠下基礎。我們就從接下來的宣教神學走向談起:
我個人在「一領一・新倍加」宣教運動推行之初提出了一些建言和批判性的反思。2當時,我是站在「21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的整全宣教思考來檢視「一領一・新倍加」可能隱含的舊思維。在此借用當初的幾個提問來做一些反思:
當我回頭詳細檢視這些提問並作反思時,其實內心是相當欣慰的,因為我體認到長老教會的信仰體質其實已經相當厚實且經得起時間與實況的考驗。一方面我們看到「一領一•新倍加」宣教方案的諸多優點與貢獻:整體成果反映出相當程度的整全性和多元性;對於中小型或弱小教會的需求則是以「特色教會觀摩」來作出回應;在「質」的提升方面,不管是能夠深化信仰的「生命分享會」或是「門徒培育」的教材出版與培訓,都呈現足夠的深度與廣度;在教會的「擁有權」方面,則是通過年度的宣教會議讓牧長與信徒共同激盪思維、充分參與,也逐步將落實與推廣事工的權責擴展到各中會及族群區會手上;最後,在過去較為忽略的「社會改造、關懷受造界、福音與文化」等面向也有一些著墨,特別是原住民「福音與文化轉化」系列的寫作、出版及研討,深具特色,值得持續推廣。
另一方面,當我們以「整全宣教六面向」的理念來加以檢視時,過去十年的努力雖可貴,但仍有不足之處。當台灣社會的主體意識及公民力量不斷崛起時,長老教會的公共意識及社會實踐力卻變得薄弱了,過去具有振聾啟聵力道的先知性聲音也少聽到了。在全球嚴峻疫情的衝擊及透視下,教會的疲弱心態也顯露出來。此外,在全球暖化、極端氣候變遷的生態危機及其威脅下,我們在「關懷受造界」的努力上仍然遠遠不夠,特別是面對企業財團積極開發及環評標準鬆弛下滑的困境,教會是否應積極發聲甚至積極介入。在福音與文化方面,原住民各族群區會展示了信仰對話與文化創新的勇氣,其他各中會是否也應積極地與當代的主流文化進行對話,包括多元宗教、全球化、帝國霸權、後現代思維等。
最後,請容許我引用我在2019年總會年會中所發表演講的結論來喚起我們對「長遠宣教見證」的重視:「期待我們也都能為下一代負起責任並為他們預備最好的環境。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學習聆聽他們的聲音,理解並思考他們的想法,不要總是想要教導他們、要求他們、叫他們聽我們的話,或是將我們自以爲是的想法強加在他們身上,那其實是最不負責任的態度。」4
在回顧並剖析世紀之交以來的宣教神學走向,同時對「21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以及「一領一•新倍加」宣教方案兩者之間的交織關係提出反思之後,我在此要提出三個具有前瞻性及持續性的神學方向,可以說為長老教會這半世紀多以來的宣教神學及教會觀做一個累積性的整理,也可作為未來五年擬定宣教方針的參考,更可以為2025年之後下一階段的宣教運動提供基礎和動能。
1.去殖民/後殖民且定根本土的神學:
論及亞洲教會及神學反省的處境,斯里蘭卡神學家皮耶里斯(Aloysius Pieris, S.J.)早於1988年就已指出亞洲實況中的三個共同要素:令人驚異的貧窮、一個共享的被殖民歷史和後殖民的殖民主義,以及多元面向的宗教性。5 在三十多年後的今天,這樣的分析雖然比較適用於南亞的情境,但它也以不同形式存在於其他的亞洲地區,更明確地指明了現今介於東南亞/南亞的「去殖民」(de-colonizing)情境和東亞/東北亞的「後殖民」(post-colonial)情境間的差異。6 過去四十多年來,「去殖民」及「後殖民」的方法論也一直是在亞洲從事神學教育所遵循的重要原則。7事實上,不管想要「去殖民」,或是深刻體認到「後殖民」的複雜情結及其「含混性」(hybridity),在其背後的共同期待就是「主體性」的建立,換句話說,就是如何建構「身份認同」的問題。8
在台灣過去的宣教經驗裡,因為西方醫學及醫療技術的快速進展,特別是解剖學及外科手術的突破,因此,醫療宣教師如馬雅各除了宣揚福音之外,更可以醫治身體病痛,促進人類社會的福祉,是一種人道精神的展現與落實,也象徵著一個近代科學時代世界觀的浮現。相對的,非醫療宣教師如馬偕、巴克禮等則更關注信仰的教育和啟蒙,以及科學和宗教的對話,並致力在台灣本地證明「創造(設計論證)的神學」,反映較為進步的世界觀。他們都為台灣社會帶來了現代化的美好果實。至於孕育於蘇格蘭傳統裡對於公民社會的關注以及後世歐美基督教會對民主人權的關懷,則必須等到二十世紀下半葉才能開花結果。9
大體而言,從清治末期到日治時期的英加長老教會宣教師都極力融入在地生活,也對本地人民展現福音的熱誠與善意。然而,不容否認的是,除了少數帶著對本地人的認同感及自我批判態度的個別宣教師外,多數西方宣教師仍是帶著家長式(paternalistic)的作風及優越感,對非西方社會及文化也存在著偏見,必須留待新時代的挑戰和考驗。10 整體上,福音信仰和本地文化之間缺乏交集。
今年是總會成立七十週年,回顧二次大戰後南北教會追求合一的歷史,我在「定根本土・認同住民・見證盼望」的專文裡指出,長老教會對台灣鄉土及人民的委身與見證,已經是一條不歸路,必須持續定根、深化,直到能夠帶給全體台灣人民公義、和平、自由與尊嚴的盼望真正實現為止。11 確實,長老教會自1970年代以後的政治關懷運動使她開始發展出以「鄉土」(homeland)、「認同」(identity)、「自決/出頭天」(self-determination)、「再告白」(re-confession)為主軸的本土神學思考。簡單來說,神學思想的本土化就是讓信仰與神學具有「台灣性」(Taiwan-ness),並落實在所有不同的層面裡。此外,近年來長老教會也開始思考音樂、崇拜、禮儀,和藝術表達等層面的本土化問題。更根本來說,這幾年來神學教育的本土化也已成為眾所關心的焦點,不容忽視。
感謝上帝的眷顧與帶領,在新世紀的第二個十年(2010年代),隨著解嚴後接受本土及人權教育的新一代年輕人所展現的民間力量,一個公民力量逐漸崛起的新時代已經到來,台灣本土的百合花已然綻放。從早期追求自由、人權的反對運動和民主化運動,歷經政黨政治的開啟和追求獨立與國格的主權運動,以及反映不同意識型態的藍綠對抗時期,台灣終於進入定根本土、確立主體性思維的新時代。今後的台灣,應該是在這個「命運共同體」的基礎上全面展開深化民主、繽紛多元的新政局。此外,還原歷史真相、追求共生和解的「轉型正義」工作更是一刻都不能緩。
2.具有公共性的神學:
現今許多神學家提醒我們,基督教在當代所面臨最大的危機就是它的隱私化(privatization of Christianity),基督教變成私下才能說的事情,我們無法在公共領域表達基督教的信仰。12 然而,兩千年來,基督教從來不是一個隱私的信仰,它一直在公共領域中發揮功能。我在閱讀二次大戰期間參與對抗納粹政權的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獄中所寫的信函時,印象最深的是他於1944年7月21日寫給好友貝特祺(Eberhard Bethge)的信:信中回想自己十三年前在美國進修、教學時,碰到一個法國神父,在一次分享中,兩人討論未來的人生要做什麼。這個法國神父對潘霍華說,他希望成為一個聖徒。潘霍華說,他印象很深刻,但並不同意,然而他尊重這位神父的選擇。而他呢?他要做什麼?他的回答非常簡單:「我希望能學習擁有信仰」(I should like to learn to have faith)。當時,他無法體認這兩者之間的巨大差別,也還以為可以藉著過神聖的生活來擁有信仰。十三年後,身處獄中,他才更深地體認到:「只有徹徹底底的生活在這個世界裡,才可以擁有信仰。」 13於是,他選擇面對那個時代,投入在那個時代的風暴中。
其實,早在1927年完成的博士論文《聖徒的相通:教會之社會學的神學研究》裡,潘霍華就已主張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具體落實的社會形式,也就是「基督作為群體的存在形式」,是一個所有的成員「共通一體」(being-with-each-other)也「互為彼此」(being-for-each-other)的團契。 14在這本博士論文裡,潘霍華也提出了「基督的救贖工作」就是「作為代理者之行動」(Stellvertretung)的理念,也就是基督「為他者承擔罪責的救贖行動」,同時可指「基督的工作」以及「屬他的肢體間應有的關係」,即「願意承擔他者的重擔與苦難,特別是互相赦罪以及代禱的行動」。 15在此,潘霍華為二次大戰後走向「政治神學」及「公共神學」的當代教會觀定了調。
二次大戰後,潘霍華的「非宗教化的基督教」(religion-less Christianity)觀點以及「世俗神學」(Secular Theology)引發了新一代德國神學家的注目。16這些被稱為「政治神學家」的代表人物包括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梅茲(J.B. Metz)、左勒(Dorothee Sölle)等。
在此「政治」指的便是「公共領域」或是「民間社會」之意。在他們的作品裡,我們讀到「危險的苦難記憶的轉變力量」、「耶穌基督受難的自由傳統」、「不是在天上飛,而是腳踏實地於歷史與社會中的神學」、「被釘十字架的上帝」、「向終末開放的盼望神學」、「不公義始於權力的濫用」、「好的權力就是讓人得著能力」等具有挑戰性的觀點。17
這些神學家也提醒我們,基督信仰必然和土地、人民的整體命運息息相關,基督徒必須盡其所能地去實現信仰所激發、喚醒的自由與解放的力量,直到所盼望的社會公義能夠成為生活中的現實。如莫特曼所言:「信仰的自由… 驅使人們從事解放性的行動,因為它迫使人們在剝削、壓制、疏離和被擄的處境中痛苦地察覺到苦難。」18這些神學家對基督教信仰隱私化的情形憂心忡忡,如果基督教信仰成了隱私,怎麼還有能力去回應公共領域的需求呢?尤其今日政治與經濟變動如此之大,公民社會是相對於政治與經濟的所謂「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而在台灣泛政治化、經濟掛帥的情形下,政府與財團的力量相對變大,民間社會沒有發展的空間,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沒有力量成為倡議團體,這對整個社會的發展是相當不利的。19
大致而論,現代社會的公共倫理傳統已經被自由市場式的資本主義所扭曲、侵蝕、物化,公民社會的精神就是要通過「資源提供團體」來重新提倡整體社會的共同利益。面對這種處境,作為一個強調「分享」、追求「社群」(oikumene,即「普世」)的整體利益、尊重「人權」、關心「弱勢者」、提倡並支持社會的優先利益(生存、教育、參與權),且自身努力成為一個「資源提供團體」的基督教會,應該有很大的責任。20 公民社會的議題不僅是台灣當前社會的巨大挑戰,同時也是對個人的挑戰。它挑戰著我們是不是願意在生活方式、價值觀、時間的安排,和生命優先順序的安排上被改變。教會作為一個信仰團體,我們的宣教、我們的行動,是不是也願意被挑戰來做新的改變,這是我們可以深思的。
近三十年來,公共神學(public theology)的訴求及論述逐漸聚焦且成為一個新的神學運動。面對著新的世界情勢:一方面是一個劇烈變遷的世界,包括經濟秩序、政治秩序、家庭結構、文化觀念、宗教傳統的激烈變化,加上國際間的兩極對立(南北失衡)和全球化運動的挑戰;21 另一方面則必須歸諸於所謂「次現代」(sub-modernity,即第三世界運動)對「現代」的挑戰。
22也因此,如同當代英國神學家福特(David Ford)所言,普世神學必須開始承擔一個「負責任的生態學」(ecology of responsibility),也就是說,當代神學必須忠實於自己,並且積極回應她的三個主要聽眾和對象:教會、學術院和公共領域。23
綜上所述,我們看到公共神學已經成為重要的神學潮流,為二十一世紀的神學指引方向。面對此一新情勢,亞洲教會要如何回應呢?加上近年來公民力量(civil power)開始在韓國、台灣、香港、馬來西亞等地興起,這對普世合一運動有和挑戰。事實上,追求類如「公義、和平與受造界的整全」這樣的運動或方案早已是西方世界的共識與常態,也是因基督教長期的參與和委身已經內蘊於歐美社會裡的基本價值,但在全球南方或所謂的「第三世界」卻非如此。當公民力量及公民意識開始在亞洲各地興起、覺醒之際,普世合一運動應該可以積極和她攜手合作,共同建造上帝的美好家園(”oikoumene”)。
回想1970年代的關鍵時期,當台灣社會在追求「民主化」的過程中,長老教會主張的「人民自決」信念和台灣人民追求「出頭天」的願景交織重合,成為「通過愛與受苦,成為盼望的記號」的美好見證。回到當下,面對日益壯大的新公民運動,我們又要如何回應呢?當外面的年輕人大聲唱著:「天色漸漸光,咱要成做更加勇敢的人,不再驚惶」時,身為台灣基督徒的我們,又要唱什麼新歌來回應呢?當太陽花在台灣遍地展顏時,我們的百合花又要在哪裡綻放呢?筆者認為,關鍵在於基督復活信息所帶出的「覺醒、更新與轉化」的層面。
3.全面擁抱生命的神學:
台灣教會這幾年很盛行「幸福」、「福氣」、「恩惠相遇」的宣教策略,什麼是幸福?什麼是福氣?是追求讓自己在靈性及生活上得到幸福?還是學習慷慨分享、為他人而活的福音精神?學習願意擁抱苦難、為義受苦的精神?什麼才是「好消息」?我們傳的是「小愛」?還是「大愛」?前幾年很夯的公視大戲《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熱烈討論,試問,作為一個基督教會,我們對於社會正義、性別議題、弱勢關懷的倫理思維和視角,有比公共電視的編劇高嗎?
因此,我們應該試問:我們的教會觀是否有缺陷?是否不整全?這讓我們進一步思考如何形塑一個「擁抱生命」且「具包容性」的教會觀(life-affirming and inclusive church)。當代普世合一運動的重要期待和關注就是一個對「他者」(the other)友善的教會。這可以說是當今普世教會界的一個極具關鍵的教會觀,它承接了近十年來「信仰與教制特派會」(Faith and Order Commission)所推動的《邁向共同異象的教會》(The Church: Towards a Common Vision)以及「普世宣教特派會」(Commission on World Mission and Evangelism)所接納的《共同高舉生命》(Together Towards Life)這兩個研究方案的成果。面對現今各式霸權(經濟、軍事、族群、階級、性別等)的壓迫與排斥,特別是因宗教偏見所激發的暴力(religion-based violence),一個對「他者」開放、友善且包容的教會將會是進步且象徵信仰核心價值的美好見證。
近年來,台灣社會的族群關係緊張、微妙、敏感,且經常與政治意識型態糾葛纏結,長期以來,優勢族群明顯宰制弱勢族群,特別是對原住民族的「內部殖民」(internal colonialism),歷史傷痕必須以耐心與敏感加以撫平。因此,教會應該以台灣意識和「命運共同體」的理念為和諧的共識與基礎,釐清意識型態的糾葛,共同重新解讀台灣歷史,破除族群偏見,為歷史傷痕療傷止痛,在多元中追求合一,尊重彼此的主體性,建構「族群共和」的神學。當然,不可忽略的是,台灣社會長期經歷強權統治及不公義的歷史傷害,追求「轉型正義」的民主教育工作要如何著手?
此外,面對男性威權文化的台灣社會,教會應致力推動並實踐一個「兩性平權」、「兩性共治」的新文化。近年來基督教對普世人權思想的最重要貢獻應該是「認同他者」的神學理念。如果我們不能從不同於我們的「他者」(the other)身上體認到他們的獨特認同與價值,這種「否認」(non-recognition)或「誤認」(mis-recognition)將導致對他人的傷害、壓制、囚禁、扭曲或貶抑。同樣的,「排斥他者」的心態只有陷入永無止盡的暴力漩渦;相對的,「擁抱他者」的神學則帶來醫治與和好。 24莫特曼也指出,現代世界帶著「攻城掠地」的心態,加上科技力量對自然世界的干預及宰制,造成經濟、生態,以及信仰(隱私化)的危機。因此,現代世界必須從「生命之靈」(spirit of life)獲得重生,且學習接納與尊重「他者」(other)與「異者」(stranger)。25
明年將於德國的卡爾斯魯爾(Karlsruhe)舉行的第十一屆WCC大會,主題是「基督的愛驅動世界邁向和解與合一」。這是歷屆大會中第一次以「愛」為主題,是以「三一上帝的愛在基督裡向整個受造界展現」為主軸,確實,基督的悲憫之愛已經藉著他一生的工作體現出來。越來越多人指出,對於普世合一的追求,不應該只是知性、體制或形式上的,應該也要建立在關係的連結、共同的祈禱,以及相互的情感和愛之上。也就是說,普世合一運動不僅是頭腦的思維建構,更是心靈的轉化和實踐,也就是效法上帝對世界最首要態度:愛!
那位體現愛的基督也如此提醒我們:「凡接受我命令並且遵守的,就是愛我的人。」(約翰14.21) 愛從來不僅是一種情緒,而是立基於忠實且具有轉化力量的門徒職分。而共同體(koinonia)的建造,是因人們彼此相愛而產生連結,是一種心靈契合的共融團契。愛與合一是一體兩面的,可以說愛驅動我們成為一體。當然,愛不是一種浪漫的「墜入」(fall into)的情感而已,而是包含意志與知性的全面委身,也牽涉到政治與行動(林前13.1-7, 13)。在愛中我們不只關注自己,也關注「他者」,通過激進的好客精神及連結感讓異鄉人成為好鄰舍。在多元宗教的處境裡,我們關注的,也不僅是基督徒之間的連結,更要致力於和所有宗教徒及善心人士形成緊密的關係,通過共同的公義與和平行動及持續的對話來形塑更美好的世界。26
整體而言,面對新時代的挑戰,特別是「公共神學」的興起,台灣教會應該更具體地回應和「鄉土」和「人民」生死攸關的議題,例如殖民與後殖民情境、兩性議題、弱勢團體、全球化的挑戰、貧富差距、經濟公義、公民社會、物質/消費文化、生命科技/倫理、生態環境等,這些都是值得繼續努力的目標。長老教會今後也應延續過去為政治人權所作的努力,繼續為原住民、婦女(家暴)、孩童(貧困、性侵、霸凌)、外勞及新移民、殘障、同志等弱勢團體的人權而努力。總之,只有一個願意全面擁抱生命、勇於面對當代議題挑戰且積極加以回應的信仰團體才能在新時代處境中發揮影響力。27